屏東縣滿州鄉滿州國中
辦理傳統文化研習—民謠傳唱班活動計畫書
壹、計畫名稱:傳統文化研習-民謠傳唱班
貳、計畫目的:鑑於時代變遷,民謠產生的背景逐漸消失,已不見於日常生活當中,為傳唱並保存民謠,擬透過民謠研習課程,讓校區學子有意學習民謠的機會、透過表演來傳承和保存地方文化資產並發揚傳統文化。
參、辦理單位:
一、指導單位:屏東縣政府。
二、主辦單位:屏東縣滿州鄉滿州國中。
三、協辦單位:屏東縣議員潘裕隆服務處。
屏東縣滿州鄉民謠協進會 。
肆、辦理日期:100年10月01日起,至12月30日止。
伍、活動地點:學校教室。
陸、參加對象、人數:校內學員生皆可參加,預計一班約有20人參加。
柒、活動內容:
一、聘請經驗豐富之老師透過獨唱、對唱、合唱等方式,讓學員之學習經驗更為多元深刻。
二、聘請專業劇團的老師,精進目前的社區劇團的內容和演出精采度,以提升演出的水準。
三、鼓勵青少年學員參與對外演出並參加比賽為推廣傳承。
四、研習結束後,發給研習證明書,並鼓勵青少年學員參與對外演出並廣
為推廣傳承。
捌、實施方法:
一、社區動員規劃:
(一)本校與潘議員服務處、滿州鄉民謠協進會共同協辦,以提升學
習成效。
(二)透過本校鼓勵有興趣婦女及青少年踴躍參加本研習活動。
二、活動宣傳計畫:
(一)運用媒體資源,發佈本活動的報導。
(二)配合其他表演活動和校內其他計畫課程的宣傳將本活動推廣出去。
(三)印製宣傳布條,讓本活動訊息更廣為周知。
玖、經費來源:
一、計畫總金額共新台幣20,000元整。
二、申請補助金額共新台幣20,000元整。
三、本會自籌款新台幣0元整。
拾、經費概算:
項 目
|
數量
|
單位
|
單價
|
總價
|
備 註
|
講師鐘點費
|
30
|
小時
|
600
|
18,000
|
滿州民謠傳唱達人
王張日貴 老師指導
|
雜支
|
1
|
式
|
2,000
|
2,000
|
含攝影、郵資及茶水等
|
合 計
|
20,000
|
||||
拾壹、預期效果:
一 本研習活動視績效及成果:報名101年春節滿州鄉民謠發表會。
二 經由本活動之舉辦,增進校內青少年傳唱及滿州民謠機會,並讓本地民謠得以代代相傳,以培養更多民謠人才及師資,文化資產得以永續發展。
三 配合社區特色藝文活動推廣與觀光旅遊的結合,提供更有深度人文的旅遊內涵。
102年度屏東縣政府推廣縣市藝文特色
發展恆春民謠培訓作業計畫
申 請 書
單位名稱:屏東縣立滿州國民中學
地 址:947-屏東縣滿州鄉滿州村文化路32號
電 話:08-8801106*12
傳 真:08-8802765
聯 絡 人:張基忠
E-mail :eddie0517@gmail.com
中 華 民 國 102
年 3 月 25 日
|
申 請 書 總 表
申請日期: 年 月 日
學校
名稱
|
屏東縣立滿州國民中學
|
□曾入選為本府 102 年度藝文特色發展民謠傳唱補助團體
□無
|
|||||
聯絡地址
|
947屏東縣滿州鄉滿州村文化路32號
|
||||||
負責人
|
陳作忠
校長
|
電 話
|
08-8801106*11
|
||||
手 機
|
|||||||
地 址
|
屏東縣滿州鄉文化路32號
|
||||||
聯
絡
人
|
姓 名
|
張基忠
|
電 話
|
08-8801106*12
|
|||
傳 真
|
08-8802765
|
手 機
|
0963-037477
|
||||
E-mail
|
|||||||
地 址
|
947 屏東縣滿州鄉滿州村文化路32號
|
||||||
總經費
|
新台幣 37,000 元
|
自籌經費
|
新台幣 0 元
|
||||
申請本府
補助金額
|
新台幣37,000
元
|
申請其他機關
補助金額
|
新台幣 0 元
|
||||
審核文件
(請依序排列整理並勾選)
|
□1.申請書總表。
□
2.學校簡介(如附表一)。
□
3.參加培訓計畫之學員名冊或預計參與課程之對象(如附表二)。
□
4.年度計畫書,須包括詳細培訓課程內容、巡演或演出經驗及自我
提升相關計畫(如附表三)。
□
5.經費概算表(如附表四)。
□
6.自我成長評估(如附表五)。
□
7.近二年演出活動精華或具代表性作品之影音光碟、剪報評論。(如
附表六)
|
||||||
備註
|
本申請書總表及審核文件,請送交本府乙式六份(封面皆需用印),並以A4規格紙張繕打並裝訂(送審文件如附有影音光碟亦需乙式六份)。
|
||||||
附表一、學校簡介
學校名稱
|
屏東縣立滿州國民中學
|
||
統一編號
|
91607701
|
||
單位組織
|
指導傳藝師
|
■有
3 人 □無
|
|
行政人員
|
□專職(任) 人 ■兼職(任) 1 人
|
||
參與培訓學生
|
□專職 人□兼職 人■學生 12 人
|
||
培訓宗旨
|
弘揚台灣傳統文化發展學校本位課程—恆春半島民間歌謠傳唱月琴班鑑於產業發展致使大環境變遷,民間歌謠之傳唱出現經驗傳承的人才斷層,為保存恆春半島民謠傳唱之延續且能代代相傳,擬透過滿州國中發展學校本位課程開辦月琴班,予地區學子在月琴耆老們的經驗傳承中,延續民間歌謠之傳唱,並適時透過校內外之展演來保存恆春半島的非物質文化遺產。
|
||
培訓理念
|
(1)聘請經驗豐富之老師透過獨唱、對唱、合唱等方式,讓學員之學習經驗更為多元深刻。
(2)聘請專業劇團的老師,精進目前的社區劇團的內容和演出精采度,以提升演出的水準。
(3)鼓勵青少年學員參與校內外演出並參加比賽俾利傳統文化之傳承。
(4)課程結束後,學員經過月琴傳唱之能力考核,學校予以頒發研習證書。
|
||
※ 本表不敷使用時,請自行加頁附於後。
附表二、參加培訓計畫之學員名冊或預計參與課程之對象
序號
|
姓名
|
目前
職業
|
備註
|
1
|
宋君琳
|
滿州國中學生
|
|
2
|
洪榮忠
|
滿州國中學生
|
|
3
|
郭鈞玉
|
滿州國中學生
|
|
4
|
胡呈祥
|
滿州國中學生
|
|
5
|
潘慧琳
|
滿州國中學生
|
|
6
|
潘冠紋
|
滿州國中學生
|
|
7
|
胡育瑄
|
滿州國中學生
|
|
8
|
陳俐璇
|
滿州國中學生
|
|
9
|
李素瑄
|
滿州國中學生
|
|
10
|
郭芷其
|
滿州國中學生
|
|
11
|
古詩霙
|
滿州國中學生
|
|
12
|
陳家明
|
滿州國中學生
|
|
13
|
張佑誠
|
滿州國中學生
|
※本表不敷使用時,請自行加頁附於後。
附表三、 102 年度計畫書
(須包括詳細培訓課程內容、巡演或演出經驗及自我提升相關計畫)
(須包括詳細培訓課程內容、巡演或演出經驗及自我提升相關計畫)
項目
|
內容
|
計畫內容
|
*請分項撰寫。
*有關巡演或演出經驗計畫內容應包括下列各項:曾參與展演之活動、時間、地點。
*有關人員培訓計畫內容應包括下列各項:
1. 訓練目標。
弘揚台灣傳統文化發展學校本位課程—恆春半島民間歌謠傳唱月琴班
鑑於產業發展致使大環境變遷,民間歌謠之傳唱出現經驗傳承的人才斷層,為保存恆春半島民謠傳唱之延續且能代代相傳,擬透過滿州國中發展學校本位課程開辦月琴班,予地區學子在月琴耆老們的經驗傳承中,延續民間歌謠之傳唱,並適時透過校內外之展演來保存恆春半島的非物質文化遺產。
2. 訓練起訖期程(時數)。
計畫核准起至08月17日止。(40小時)
3. 訓練地點。
行政大樓 備用教室。
4. 師資(內外聘師資姓名、學經歷、專長、目前任職)。
滿州民謠傳習教師
王張日貴 老師指導
滿州鄉民謠協進會
滿州民謠傳習教師
張錦桂 老師指導 滿州鄉民謠協進會
5. 課程內容:
(1)辦理民謠人才養成訓練,須安排40小時課程每次2小時。
(2)配合縣府參加恆春國際民謠音樂節系列活動。
(3)舉辦學術交流互動,讓學員與其他團體切磋觀摩-預計(4月份台南藝術大學傳統音樂學系)。
6.進度表及執行方法。
(1)聘請經驗豐富之老師透過獨唱、對唱、合唱等方式,讓學員之學習經驗更為多元深刻。
(2)聘請在地的老師,訓練台風且精進表演精采度,以提升演出的水準。
(3)鼓勵學生參與校內外演出並參加比賽俾利傳統文化之傳承。
(4)課程結束後,學員經過月琴傳唱之能力考核,學校予以頒發研習證書。
|
推動方式
|
一、課程活動規劃:
(一)每週三上午10:00~12:00聘任有滿州民謠傳習老師進行教學活動,共計20次以上。
(二)指派本校教師協助教學活動,帶領學生參加對外表演及比賽。
(三)協助本鄉相關文化藝術傳承之表演活動。
二、活動宣傳計畫:
(一)運用校網資源,發佈本活動的報導。
(二)製作宣傳單學區內各公開場所張貼活動宣傳單。
(三)印製宣傳布條,懸掛本校各重要路口,讓本活動訊息更廣為周知。
(四)於本校舉辦親職教育日時,進行宣導,並鼓勵家長支持學生學習。
|
預期效益
|
一 參加恆春半島國際民謠傳唱音樂節系列活動。
二 與滿州民謠協進會,讓學員與其他團體切磋觀摩。
三 安排學生前往各節慶據點演出。
|
※本表不敷使用時,請自行加頁附於後。
附表四、經費概算表
編號
|
支出項目
|
單價
|
數量
|
金額(元)
|
編列說明
(申請本府補助、其他機關補助、自籌款等)
|
1
|
師資鐘點費
|
800
|
40
|
32,000
|
講師費用
(屏東縣政府補助)
|
2
|
印刷費
|
100
|
50
|
5,000
|
製作民謠教學教材
(屏東縣政府補助) |
合 計
|
37,000
|
申請金額:37,000元
,
學校自籌金額:0元。
|
|||
※本表不敷使用時,請自行加頁附於後。
預算項目說明
一、人事費為薪資或酬勞性費用,例如:
師資鐘點費、企劃費規劃費、設計費(請詳述設計項目,如燈光設計或佈景設計等)、工作費(請分列各相關人員,如導演、技術人員等)、出席費、翻譯費、顧問費……等。
二、業務費為實施特定工作計畫所發生的費用,例如:
郵電費、印刷費(請分列細目)、廣告宣傳費、設備租借費(請分列各相關設備,如佈景、服裝、道具、音樂、燈光、音響、電腦網路等)、攝錄影費、裝裱費、版權費、茶點費、資料費、字幕相關雙語之製作…等。
三、旅運費為因計畫公出之車資及旅費或公物搬運費,例如:交通資、搬運費、餐費、住宿費……
等。
四、材料費為計畫所需之材料或物料配件,例如:
創作材料、攝影材料、展演裝置材料、電腦磁片、錄影音帶、包裝材料、建築材料、幻燈片底片等。
五、其他
附表五、自我成長評估
(一)上一年度執行成果演出紀錄(請依實際執行情形如實填寫):
上一年度未申請
(二)未來發展計畫(簡述一至二年發展目標、內容、):
第一年發展目標
一 參加恆春半島國際民謠傳唱音樂節系列活動。
二 邀請專家或團隊與學員互動,讓學員與其他團體切磋觀摩。
三 與民謠協進會 一同前往台南藝術大學、台南教育大學
學術交流
第二年發展目標
一 參加恆春半島國際民謠傳唱音樂節系列活動。
二 邀請專家或團隊與學員互動,讓學員與其他團體切磋觀摩。
三 與在地團結盟,安排學員前往其相關節慶演出。
四 協助學員一藝在身,能往傳統樂器相關科系升學、就業。
附表六、近二年演出活動精華或具代表性作品之影音光碟、剪報評論。
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